你好,夫妻户口投靠。村委会不给开接收证明怎么办

2021-11-07 社会 780阅读

夫妻户口投靠,村委会有权拒绝开证明,因为是村委会的权利。

按规定往村里迁户口,必须村民规定的人数签字同意村委会才开接收证明,村委会都一定的自主权,所以村委会在没有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接收证明。

结婚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时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并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5、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

对于夫妻结婚后女方需要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凭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女方户口证明等,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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