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禁养犬的品种是什么

2020-10-13 社会 74阅读
养犬管理费由政府近期确定 问:过去给犬只“办户口”的费用是多少?现在的收费怎样规定?之前给犬只办理了准养证的市民是否需要改办证件?答:新《条例》在综合各方建议的基础上,倾向于“低收取,严处罚”。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周向华说,规定养犬管理费每年交纳1次,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此外,对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盲人、肢体重残人士免收养犬管理费,饲养绝育犬出具的犬只绝育证明,可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周向华表示,之前给犬只办理了准养证的市民不需要改办相关证件。新《条例》规定,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饲养犬只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1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危险犬只品种由政府近期公布问: 什么是危险犬只,具体标准是多少?哪些犬只属于禁养犬只?答:南宁市副市长吴炜称,市公安局要在近期开展一次犬只大清查的专项工作,要对全市犬只进行摸底调查;督促市民合法养犬;对流浪犬进行捕捉,狂犬病的犬只坚决捕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钟庆表示,市公安部门近期将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新《条例》规定,召集畜牧部门、养犬协会、教授等专家,明确禁养犬的品种、准养犬的身高标准。在新《条例》实施前向社会公布。《条例》正式施行后有缓冲期问:《条例》正式施行后是否会有一个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对于违法的行为是否会进行处罚?答: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钟庆称,为了便于市民办理犬只准养证,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后,设置一个缓冲期,具体的缓冲期待市政府批复后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设置缓冲期是为了便于广大市民办理准养证,不是为了让个别行为人去适应条例的内容,公安机关将有条例颁布之日起为违反条例相关的内容行为人进行处罚。在缓冲期内,将以教育为主。设立犬只收容救助场所问:有市民担忧《条例》出台后,流浪狗的数量会增加,有关部门是否已经有了相关的举措来预防?对狗死后处理有何限制?答: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钟庆称,新《条例》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立犬只收容救助场所。犬只收容救助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负责接收并处理按规定送交的犬只和没收的犬只。现今市公安局就设立了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并已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待政府批复后,立即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同时,钟庆称表示,根据新《条例》规定,市公安局也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犬只收容救助场所,收留流浪、被弃养的犬只。从而减轻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压力。另外,新《条例》也规定了犬只诊疗机构应当将死亡犬只或者犬只摘除的组织、器官及诊疗、整容的废弃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还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所养犬只非患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应当深埋处理;患传染性疾病死亡的,应当通知水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按规定处理。■温馨提醒狗证怎么办理?今后,养狗的家庭必须到指定地点给狗“上户口”。“上户口”的地点是养犬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养犬需要那些条件?个人: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近3年内无遗弃、虐待犬只行为记录。单位:用于国家保护文物、仓库、施工场地原材料的看护、警卫或者其他合理用途;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配有管理人员,犬只应当经过专业训练;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需要材料?个人: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养犬人义务保证书。单位:养犬登记申请表;本单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犬只免疫证明;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特别提醒:单位和个人饲养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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