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白头偕老的意义是?

2022-03-16 文化 125阅读

意思是:不论生死,不论会有多艰难,我与你说定了,握着你的手,我会陪着你一同老去。

原句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出自《国风·邶风·击鼓》,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典型的战争诗。这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

原文如下: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译文如下:

击鼓的声音震响(耳旁),兵将奋勇操练。(人们)留在国内筑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宋(两国)。不允许我回家,(使我)忧心忡忡。

于是人在哪里?于是马跑失在哪里?到哪里去寻找它?在山间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过)。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扩展资料:

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此说由《毛诗序》首倡:“《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

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

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提出的“鲁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卫穆公出兵救陈”说:“此乃卫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

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今人多以为姚说较为合理。不管是哪种背景,可以肯定的是:此诗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风·邶风·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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