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所以不动产取得物权是以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为准的。
如果你当天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所以准确的说,当天还不属于买方。如果上述流程都已经完成,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是买方,那么房屋就已经属于买方了。
至于房产证正常是要等交房以后,房管局和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拿得到的。如果你的房子有贷款,房产证办出来以后是会被银行抵押到房管局,所以如果交房以后,你还有贷款,也是拿不到房产证原件的,只能拿到复印件。如果还清就可以了。
现在大部分城市都是不动产证,而且很多城市对办理不动产时会有要求,开发商的土地不能抵押,如果被抵押了,就不能办理不动产证。
实际上,即使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给你房屋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房产证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