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伍军人或原部队职工社保问题

2020-06-07 社会 151阅读
建议你还是看一看社会保险法和[1995]6号[1997]26号,[2009]66号文件吧,社会保险业务很简单的。
1、养老保险关系就是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之后的凭证。如果在老家参保,但缴费到201112月,在北京从201201开始缴费,则是可以衔接上的,自然也就不会有重复了。
2、社会保险不需要军人还是职工,你只负责他在你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即可。但从你所说的外埠城镇职工上看,他应该是部队的职工。
3、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的时候,也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 是不能转移的。其它2个险种你直接做增加险种即可。
4、养老保险是累计的,失业是累计的,生育一般只有前12个月的时间需要累计,以后不需要累计了,工伤是即时的,即你这个月缴费就有工伤,下个月不缴就没有工伤。医疗保险是半即时的,如果中断一定时期可能会清零或者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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