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罚单补办一定要本人去处理,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交管12123自助处理。
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方便了用户对交通违章情况的处理。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扩展资料
1、驾驶员违章罚单丢失,可以到交警队补办一张,然后去缴纳罚款的,超过15天仍未缴纳的,会产生滞纳金的。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9条 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3、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国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可“自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