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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日益进步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也日益增多。而网购也孕育而生。面对争论,我方认为网购利大于弊,但并非以偏概全的认为网购百利无一害。首先让我来明确网购的定义:网购就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的购物方式。我方确认网购对于人们利弊的比较标准是:比较在生活中,网购能否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娱乐并给社会带来发展。赘言至此,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第一,网购增加了购物的选择形式,选择范围,为人们的购物提供了便利。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使得更多的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商场挑选生活中所需用品。而网购能让需要购物的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现代生活带来的便利。面对网上分门别类的归纳,消费者能更快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逛超市,逛商场哪儿是这么好逛的,我相信在场有很多男同胞们深受其害吧?如此而言,网购便捷了生活,节约了男同志的时间体力又满足了女同胞的购物欲望,何乐不为呢?
第二,网购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为拉动内需,促长gdp的增长。网购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的一大消费形态,据不完全统计,单11.11天猫购物节,阿里巴巴购物平台13个小时销售了100个亿。我的天啊,对方辩友您几辈子能创造这么多的效益啊。小平总书记早在三十年前就教导我们:经济发张是社会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能赚大钱的的事情,有点无伤大雅的小弊小害也是可以原谅的啊,对方辩友为什么要这样死咬不放呢?
第三,网购拉低了社会整体物价,为贫富差距的缩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网购一向奉行,我不推荐,丰俭由君的原则为广大在温饱线挣扎的蚁族们提供了小打小闹消费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商家的谋取暴利的行为,为社会对商业交换的监督更加清楚明白,增加了社会诚信度。对方辩友肯定又要以网上假货多来污蔑我方,商业诚信应该追求的是物真价实,且哪儿有假货,只是便宜货罢了。我们自然不会刻意去伤害公平道义,但是对方辩友逼着我们去买那些听上去真的很贵的真货,我这个穷矮搓的屌丝哪儿还有什么活路啊!(毫无贬义,纯属自嘲啊。。。嘿)
以上我方从生活便利,社会发展,平复社会矛盾的方面论证了网购利大于弊。(之后的一些结尾就麻烦童鞋自己写一下吧。。。抒情什么的最不擅长了,比较喜欢吐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