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你是对ms的分部不了解。
public partial class classname
这种定义就是分部定义,也就是说可以将一个类定义到不同的cs文件中。
大多数时间,由于某一个类的功能太过于强大或是代码量代大时,可以考虑使用分部定义。
如在file1.cs中定义public partial class classname,同时在file2. cs中定义public partial class classname,其中classname两个是相同的名字,编译时会编成一个对象。
我没有看明白你所说的同名在哪里,是文件同名么?比如在file1.cs另一个也是file1.cs?这个受制于操作系统。在操作系统中同一文件夹下的两个文件不可以同名(文件名与属性名共同共复)。
但对于分部定义也有自己的要求:
分部定义的每个分部定义都必须加partial,表示是分部的一个部分。类名必须相同。
任何分部的继承在其他分部中都可以使用!如
public partial class class1 : baseclass
public partial class class1
{
//该分部中可能调用baseclass的任何内容。
}
如果继承的是一个类(抽象类,类)在其他分部均不能再继承类——C#是单继承,只允许继承一个父类对象。但接口却是不同的。
任何一个分部定义的类都必须在同一命名空间下!等等这些限制。
我不确定你真正的意图,所以不知道你要修改名称是哪个,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但是建议你去看一下partial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