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分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分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分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分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该公司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该公司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是否解除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劳动者手里,是否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也在劳动者手里。分公司只有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同意,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这件事情的实质不是变更劳动合同,而是解除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这件事情单位说了不算,劳动者说了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