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附件张数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按构成记账凭证金额的原始凭证计算张数,如转账业务原始凭证的张数计算。
二是以所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即凡与经济业务内容相关的每一张凭证,都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附件张数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对简单的摊提转账业务,可以在摘要栏注明计算依据,而不经过分摊或计算的属于纯结转性业务的记账凭证可不附原始凭证。
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摘要栏说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的字样,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在××号记账凭证后面”的字样。记账凭证上应注明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以便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