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转让后发生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2021-11-04 社会 234阅读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据此,我国对于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制度,登记在谁名下,其权利和义务就属于谁。
本案中,你的车虽然出售了,但没有办理过户,如果现在发生事故,依法由你先进行赔偿,然后才由你购车人追诉。
但是,如果撞死了人或者造成重伤,将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与你无关,谁肇事谁承担刑事责任,追究你的只是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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