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转让合法,就不能收回,否则就可以收回。本案转让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且系农用地,因土地转让行为系私下行为,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且转让之后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因此,土地转让行为是违法的。违法的土地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可以请求返还土地,但因转让方明知对方受让土地是要建房的,所以转让方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户主与土地使用权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爸爸虽然是户主,但却不是土地使用权人,因此,爸爸的签字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系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不追认,爸爸的签字行为就是无效的。因此转让协议也是无效的。
3、房子压了你家土地(应该是耕地吧?),系违法用地,相关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可以要求有权单位强制拆除。
4、综合本案情况,如果对方建房未办理用地许可、规划建设许可手续,那么,转让方维权的难度就不大,但如果对方办理了合法的用地、房产手续,那么维权的难度就大了,因为首先要考察对方所办手续的合法性。所以本案维权的起点应该是对方现在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合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