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政治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规划和组织指导。
2、负责公安机关警察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指导。
3、负责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民警察的征聘工作。
5、负责本辖区人民警察机关的警衔、证件、警号的管理。
6、负责本辖区人民警察机关的考核、任免工作。
7、领导干部和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人事调配、劳动福利、辞职、辞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本局的治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
10、指导宣传和文化工作。
11、负责局辖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
12、负责局辖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
13、负责局辖机关的警务宣传工作,指导社会公众。
14、负责本局机关警务公开和指导本局所辖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
扩展资料: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2、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3、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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