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的交通事故。人没受伤。车轻微伤。走保险。对方保险公司给报2000.但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该怎么办。

2020-07-01 社会 77阅读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认定责任后,首先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事故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向法院起诉时,可以同时列对方责任人及其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首先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超过部门再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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