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的传位制度与历代皇帝的专位制度不同,既不一定传位给长子,也不预立太子而是实行一种秘密的建储制度。太祖、太宗世祖生前都未预立太子,至圣祖康熙皇帝才预立太子。雍正帝即位后,他吸取了历代预立太子发生的皇子、后妃之间为争储位明争暗斗,倾轧不休,骨肉相残,造成混乱的教训,建立了一种新的皇位世袭制度,即秘密建储。
其方法是皇位世袭制度,即秘密建储。其方法是皇帝亲写立储谕旨一式两份。一份封藏于匣中安放在乾清宫中“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另一份则由皇帝保存。待老皇帝死后,大臣们将在两份谕旨取出对证无误,新皇帝是何人方才揭晓。雍正帝就是用这种新的秘密建储制度立皇四子弘立为太子。雍正死后,弘立即位,是为乾隆。
乾隆也曾两次以此法立储,一次是1736年(乾隆元年)选立的储君永琏在三岁就死了。第二次是1773年,所立储君就是后来的嘉庆皇帝。以后的嘉庆、道光也均以此法建储。至咸丰时,因国事纷扰,又只有一子,故无须秘密立储,不久病死于避署山庄。同治、光绪均无子嗣,不需要立储,秘密立储制度遂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