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向人事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后,办理完离职手续就可以离开这家公司,没有天数限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也应予以办理。提前期不足30日,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拓展资料
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对应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离职人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离职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离职人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