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迁回本地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流程
Step 1:取号排队
申请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大厅排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
Step 2:业务办理
被叫后,到指定的窗口受理业务
Step 3:缴纳费用
持受理凭证到相应窗口交费,如需办理证件邮寄,同时填写收件地址并缴纳费用。
Step 4:领取证件
持受理凭证和发票到领取证件窗口领取证件
二、申请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三、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5)委托代理另需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办理期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 18:00
周六、日 9:00— 16:00
六、 办理费用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10 元/本
七、温馨提示
在办理此项业务时,《机动车驾驶证》所有人需提前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