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入户东莞政策,迁入东莞户口的流程

2020-05-07 社会 85阅读
你可以选择积分入户,须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
1、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6、积分准入条件:积分项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
根据以下情况选择申请地点:
1、已购房:向自有居所(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2、未购房: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扩展资料:
东莞申请入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
(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
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
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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