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
柔道比赛按运动员体重分为8个级别。男子是60公斤级、65公斤级、71公斤级、78公斤级、86公斤级、95公斤级、95公斤以上级和不分体重的无差别级(从1988年第24届奥运会开始,不设无差别级比赛)。女子是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1公斤级、66公斤级、72公斤级、72公斤以上级和无差别级。1992年第25届奥运会列入的女子柔道项目除无差别级外,其余各级均列入了比赛。
柔道服为白色长袖上衣和白色长裤。系腰带、赤足。衣袖宽大,袖长略过前臂中部。衣长为系带后能覆盖臀部。裤长略过小腿中部。腰带长度为围腰两圈,束紧打扁结,两端各余20~30厘米。一方系红色带,一方系白色带,以示区别。女子柔道运动员要在柔道服内穿白色短袖圆领衫。
一场比赛的时间:男子为5分钟,女子为4分钟。比赛设3名裁判员,主裁判在场上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并评定技术,宣布胜负。相对两角各有一名裁判,评定分数和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根据运动员使用的技术,按其效果和质量评为4种分数:①一本。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有速度、有力量,把对方摔成大部分的肩背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达30秒钟;逼迫对方的肘关节或勒绞对方颈部使之拍垫子认输;对方受到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均得一本。运动员得一本后,该场比赛即结束,算是获得“一本胜利”。②有技。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完全成功,不够判为“一本”,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5秒钟以上,但不到30秒钟;对方运动员受到1次警告;均判得有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两个有技,比赛即结束,算获得胜利。③有效。站立时使用的技术只有部分成功,不够判为“有技”;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20秒钟以上,不到25秒钟;对方受到1次“注意”的处罚;均得有效。④效果。站立时使用的技术未成功,但有一定速度或力量,仅使对方的体侧、胸腹、臀部着地;把对方的背固定在垫子上的时间在10秒钟以上,不到20秒钟;对方受到1次“指导”的处罚;均得效果。
一场比赛中未得一本时,则按有技、有效、效果的多少评定胜负。但是1个有技可以胜过所有的有效和效果。1个有效胜过所有的效果。如果双方得分相等,则根据比赛的风格、进攻次数来判定胜负或平局。
柔道禁止击打,不许用头、肘、膝顶撞对方。除了肘关节外,不许对其他关节使用反关节的动作。不许抓头发和生殖器。任何可能伤害对方颈椎或脊椎的动作均被禁止。运动员有犯规行为或是踏出比赛区,根据情节轻重受到“指导”、“注意”、“警告”、“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的处罚。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就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