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配用的电池是72V20AH电池在完全放电状态下一次充满电时间约为8~10小时,共需1.63度电。一般建议转绿灯后再浮充2小时再断电,此浮充两小时的用电是0.058度电(包含在总用电量内)。
电动车用铅酸电池充电,一般充入电量为电池放出容量的1.05倍,再根据充电电压进行计算,按每次放出电量为额定容量,用电量=充电电压*电池额定容量*1.05。
72V20AH电池充电,按电池完全放电后(即为额定容量)一次充电需要充入的充电量为20*1.05=21AH,平均充电电压为77.4V,总耗电为77.4*21=1625.4WH,即约1.63度电。
浮充2小时用电计算:浮充电压为82.8V,浮充电流平均为0.35A,即用电量=82.8×0.35×2=57.96Wh,即0.058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