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字明明写得很好看,为什么却不能称之为书法呢?

2020-06-13 文化 104阅读

    歪斜、松散、浓淡、开张…通过毛笔的提按,顿挫,缓急,节奏快慢而产生优美的韵律,通过点线,形式支配,左右上下的牵侧斜正,均衡,大小,错落,动静,收放,以动态的、静态的表达,显现出互相制约依存、映衬呼应、相生相克的“书道”的深意来,这是书法。

    那些字写得好的,很正规的,很好看的,还不一定能叫他为书法家,有的不过只是一个“书匠”,一个“写字匠”,所谓“教书匠”,一样的意思。就是他们都只有躯壳,而没有自己的思想,字写得好,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脾性。所以不能成为“家”,而“家”与“匠”的最大区别正是这里。

    印刷体不是书法,如果是的话,墙面宋体广告油漆工就是书法家了。。他可以复制、重复,他是制造,但不是创造,而复制的只能叫科学,如那些铅字都可以复制,那些美术字也是可以成批复制,所以那些可以“化身千亿”的刻板的美术体字也不叫艺术,不叫书法,只有不可复制的才叫艺术。书法、绘画,特别是富有创造的、富有独特个性的东西才称得上“家”,“个性的东西就是美的”—罗丹的话再次在我们耳边响起。

    可以复制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就是高科技的手机、电脑之类也是不值钱的,而如罗丹、凡高、毕加索的东西因无可复制,所以它才价值连城。一位哲人说:“能够永久保留的东西唯有艺术。”反过来说,唯有艺术的才会保留永久,不可复制的书法艺术和可以复制的写字匠区别正在于此。

    我们看到不少字写得很不好看,“歪歪扭扭”的,“差劲的”,却倒是书法。而写得规规矩矩的字,很好看却不叫它书法,有人就不服气、不理解。写字和书法都要体现美感的,但境界是不同的,前者是实用美,后者是艺术美。书法是经过感情抒发,冲破“法”而获得意,而实用美虽然也有美,但要写得方正,齐平,左右均衡不越界格,这就有区别了,所以就是一个教写毛笔字的老师,他的毛笔字写得最好也不一定就是书法家,他只能算是一个“教书匠”。教书匠这个词是很形象的,教书的先生他一般不必有自己的思想,他要教育学生就按课本上规范的教。

   写字好看不叫书法家,而字写有争议的,却叫他书法家,这种认识永远也不会被所有的人所共识。据说《常州晚报》的报头,由中国书法协会主席沈鹏所题,市民打电话写信的很多,都提出质疑,甚至有的还骂人,说用这样的字做报头,有损常州人的体面。后来不少人也慢慢接受了,但不接受的仍有,而且今后新看到的人还会说它的坏话。进入现代,书法是一门艺术,不是日常算数,不是普通话,不是家常菜。因为艺术不是取悦,而是传达。
更何况,书法一开始本来就是用来表达文字的。而经过历史的发展,它甚至超越了文字的藩篱,用线条,俯仰,顾盼,转折就完成了传达。
历史上被称为神作的,也往往传达着强烈的情绪。凡事不亲力亲为,怎么知道其中厉害?没有入那个门槛,何谈欣赏呢?
我可没有鼓励那些乱七八糟的丑字,也不敢站在高处批评别人的审美,我自己都讨厌这种人。人各有爱,你有你的爱豆,我有我的爱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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