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的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属于公司当年的所得,但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详见以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四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