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具体是粤府函〔2018〕18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影响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截至2018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4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