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征信黑名单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消除的。可以参考下面这些方法:
1、如果进入征信黑名单是因为工作人员信息录入有误造成,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人民银行支行提出异议申请,一般在10个工作日可解决。
2、如果因为家庭意外导致逾期进入黑名单,可以让银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人民银行支行申请消除不良记录。
3、等待5年后,征信上的不良记录就会自动消除,到时就可以消除信用卡黑名单了。
扩展资料
个人征信数据“T+1”,是个人征信系统的一种信贷信息采集方式,于2011年4月15日就已经上线了。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具备支持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发生变化之日起(即T日)次日(T+1日)报送数据的能力。据统计,目前征信系统中超过八成以上的个人征信数据已经实现次日更新。
关于不良信息记录的保存年限,回应称,征信系统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不良记录将在客户还清欠款之日起保存5年,5年后该不良记录将被删除。
我国不良信用记录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5年保留期是从还清欠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因此欠的钱不必归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央行:征信中心无“黑名单” 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