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既然这些女人宁愿离婚也不生二胎,那么就尊重她们的选择吧,因为她们本就没有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意愿。
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就取决于夫妻对生育观的认知和对生育子女的意愿。
对于一个家庭,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作为一对理性的夫妻,在怀二胎前应该综合家庭情况认真考虑,面对现状,包括家庭经济、年龄条件、夫妻感情、工作状况,夫妻身体、养育环境等。只有考虑清楚上述情况,再作出生与不生孩子的抉择,这才是“正道”。你说呢?
她们不愿意生育第二胎,一定会有她们的理由。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宽容点而尊重她们的选择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