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军人服义务兵役期间,入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每年会给军人家庭一些补助,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视地方财政而定,个别地方可能还没有,一般是仅服义务兵役期间才有,不过有的地方财政好的,士官期间也有。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大学生服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原户籍所在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义务兵,由其入伍前户籍所在地财政根据立功受奖等级给予一定数额的优待金奖励,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下面举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