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等原因无法办理审验时,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最长不超过三年。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