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
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
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婚姻状况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变更婚姻状态须到公安部门办理
从2018年7月8日起,广州市民离、结婚后,其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上,不再出现“已婚”或“离婚”的红印章。如欲变更婚姻状态,须带着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变更。
市民政局事务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在办理离、结婚时,登记员在办理人户口簿上加盖“已婚”“离婚”红印,是项行政陋习,没有法理和行政依据。
这位负责人解释,过去婚姻登记员在为市民办理离、结婚登记时,在其户口簿上加盖红印,原意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随时核查户籍人员的动态信息,但是这个红印章并未与公安部门关联,未起到更新婚姻状况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