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带上飞机。
1、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规定,并且是全国安检的通行规则、电池(移动电源)理论上不能托运,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2、移动电源除了按锂电池规格及数量进行运输外,在飞行过程中还不能用移动电源给其他设备充电,移动电源如有开关,在飞行过程中移动电源都应该处于关闭状态。
3. 民航局在《关于民航旅客携带逗充电宝地乘机规定的公告》中还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平时使用的移动电源的电芯两端的标准电压为3.7V,所以关于100WH的额定量还应除以3.7V,这样就约等于27AH,换成移动电源就是2万7千毫安,同理160WH就约等于4万3千毫安的移动电源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