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外地户口开具购房资格查验证明需要材料具体如下: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提交单身证明。
3、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扩展资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前,应先持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及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按上述规定到拟购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后,申请出具《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购房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应提供《购房资格查验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服务时应当收取《购房资格查验证明》原件,并留存备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规定,或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暂停其网上签约。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限购细则公布 买房需先出具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