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被公认是司线员职责中一个组成部分。但是,手势绝不能用来代替宣布——手势只是司线员确定宣判的一个附加动作,对大声宣判来说,手势应被看作是第二位的。用正确术语进行宣布则是司线员或裁判员首先要做到的。
手势有以下几种:
①出界——手臂向外伸,与肩同高,指着球出界的方向。
如果球落到场外司线员的左侧或右侧,司线员随即根据情况适时地伸出左臂或右臂,同时宣布"出界"或"失误"。负责发球中线司线员应视情况而定,伸出左臂或右臂,这要根据发球区在哪一例来决定。位于裁判员侧的底线和发球线司线员伸左臂或右臂,要根据其在球场的位置来确定。
②发球——伸开手掌,接近地面上下移动。(当裁判员或运动员对该球有怀疑并要求司线员对该球有所表示时,司线员才能作好球的手势。)
③视线被遗——当一个球落地时,球场上的线被遮挡,如果司线员不能判决该球是"好球"还是"出界球",这时他可用"视线被遮"手势——一只手在眼前晃动,起立,使裁判员看到他所处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