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级政府都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基金、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对中小企业的发
展提供资助和扶持。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创业,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开拓国际市场
等。
国家每年都有大量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
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此外,
地方政府也为了促进当地科技、外贸以及经济的发展,从地方财政拿钱设立专项的
资金计划,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无论在其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初步成长期
或快速成长期,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中央或地方财
政资金的扶持。
中央目前有六项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包括:
设立于
1999
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基金、设立于
2000
年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设立于
2001
年的农
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设立于
2003
年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
设立于
2004
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设立于
2004
年的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
金。截至
2007
年末,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这六项专项资金近
170
亿元。
目前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投资与产业政策资金投
资。
国家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专向用途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
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创业辅导和服务;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支持技术创新;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项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实
施清洁生产等。
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国家
有关部门和各省市陆续出台专项资金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资金的特点
是利息低,甚至免利息,偿还期限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
合一定的政策条件。王铁军教授表示,尽管中小企业在申报基金条件上会受到限制,
但是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并不知情,导致许多符合申请条件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