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是中华民族古代的两种不同文明,存在着互补性。
农耕文明起源于母系氏族繁荣期,是指以农耕生产为主的一切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农耕技术、石器、陶器生产,定居方式、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等方面内容)。
半坡聚落与河姆渡聚落均属农耕文明阶段。
“聚落”一词与以往称为“氏族”不同。“聚落”就是早期人类的定居地。“氏族”又称“氏族公社”,是按血缘关系组成的比较固定的社会群体(集团)。聚落从地域意义上说,它应包含着很多氏族,半坡居民和河姆渡居民可能是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的一个大公社、一个大的聚落。
半坡聚落与河姆渡聚落有共性,也有其各自的特性。共性是:①两者都处于大致相同的发展阶段,属母系氏族阶段;②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形态,兼有饲养、渔猎、采集等经济活动;③都会建筑房屋,过着定居生活;④都会使用和制作磨制石器和陶器。相异之处是:①地理环境不同;②建筑房屋的特点不同;③农作物不同;④陶器制作的风格不同。因此,我们常认为半坡聚落反映了北方半干旱地区农耕文明的特点,是黄河流域母系氏族文化的代表;河姆渡聚落反映了南方湿润地区农耕文明的特点,是长江流域母系氏族文化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