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成员应该从靠近球员休息区一侧的中线位置入场,由第四官员引导,被替换下球员出场后方可入场。
一、具体规定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