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异地公积金可以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3.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4.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