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护照不可以直接去香港。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免签证访港期限,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持护照可以去香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持有有效护照及境外国家或地区签证(免签或落地签除外)
2、经确认有效的交通证明(如香港乘机机票预订证明,轮船预订证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入境规定指引:
旅游或过境:
关于来港旅游(包括观光、探亲或公干)或过境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申请人来港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申请人备有足够旅费支付留港期间的费用而无须在港工作;以及
除过境前往中国内地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区)外,申请过境签证/进入许可的人士必须持有前往目的地的续程车/船/机票。
从中国内地来港人士的入境安排
过境
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但他们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事先已预订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
若内地居民同时持有有效的双程证及中国护照,他在入境香港时,应依据其行程的目的,出示双程证或中国护照(从澳门经香港返回内地者除外)入境香港。
根据以上两个规定,中国内地居民持护照过境香港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并于每次入境时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事先已预订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才可以在入境时获准在香港逗留七天而无须事先取得进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