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GJ3-2010高规对‘高层建筑’的定义是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建筑物。不包括9层.
2.按GB50011-2010抗规规定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高度50m不适合框架结构。
3.在有利地段建造,Ⅰ类场地土,一般实例,框架结构适合12层及以下,12~16层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17-28层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4.29~39层宜采用剪力墙结构。超高层(100米及以上)采用框筒结构、筒中筒结构、钢框架、混合结构等。多层工业厂房一般用于钢框架结构。
采用什么结构,房屋用途、荷载、高度、地基、含钢量、设防类别、设防烈度等等各种因素必须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