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2020-10-29 时事 109阅读

鉴于新资质标准已取消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为加强过渡期内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国家、江苏省已取消资质的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工程招标发包时,资格条件中可以设置与专业工程相适应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要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的设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只能把质量标准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把质量目标(如“确保市优”、争创“扬子杯”等)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但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设置质量目标及相应的奖罚措施。同时,进一步规范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其评价因素一般不得设置主观分。

复杂工程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无论是书面答辩还是口头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评标环节监管,包括切实加强对评标区的管理、增加远程异地评标副场数量、加强远程异地评标的监管、合理确定评委抽取通知时间等具体措施要求。

扩展资料: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2016年6月8日,本次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9项,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涉及招标、物业管理、价格鉴证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林业、道路运输、卷烟、机械制造、纺织、化工等领域。

国务院2016年6月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9项。

其中准入类8项,水平评价类1项,涉及招标、物业管理、价格鉴证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林业、道路运输、卷烟、机械制造、纺织、化工等领域。

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6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52%。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减少至296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剩余70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剩余226项。

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七)简化企业资质管理。修订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继续简化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专业类别,推动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改革试点,进一步合并部分专业承包资质,减少资质等级。研究放开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服务企业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八)完善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研究调整勘察设计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优化专业划分。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行为监管,落实个人执业责任。推动建筑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开展个人执业资格国际互认。

(九)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总结试点经验,推进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试点,完善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企业业绩实地核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核查行为。开展计算机标准化、智能化审查试点。研究推进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

参考资料:

江苏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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