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信访局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河南省夏邑县政府包分配职教,进修教师。现请求您的帮助!
根据,夏邑县人民政府67号文件《夏邑县人民政府,对县教体委关于招收体育,音美,幼师专业班的批复》明文规定,学生毕业后由县人事局教体委负责分配到教师岗位任教。
通过我们刻苦的学习,我们拿到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过关证,派遣报到证,1999年秋交县财政一万零一百元,学费三千八百元,在2000年又收了两千元转干费,对于当时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些钱不是小数目,都是我们父母辛辛苦苦的血汗钱。
夏邑县政府和教育部门违反当时的招生政策。学生毕业后由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安排到教育教学岗位任教。但16年过去了,夏邑周边(虞城县和永城市)都已全部安排解决,唯独夏邑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并没有执行文件。
现在我们的诉求是: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关注和解决我们反应的问题,夏邑县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尽快解决我们全体人员的工作问题。
在此,我们全体人员感谢您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