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属于政策变更,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属于估计变更呢?

2022-07-30 财经 79阅读

准则规定:以变更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基础和列报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作为判断依据。这里,存货计价方法往往涉及计量基础,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改变并不触及计量问题。

1、分析并判断该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选择或列报项目的变更,当至少涉及上述一项划分基础变更时候,该事项是会计政策变更。

2、在1的基础上不涉及变更的,则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产生变更则会引起1所说的变更。而这就方法的变更只是导致了固定资产的净值等相关金额发生变化。故前者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后者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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