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照时衣着打扮要符合规定要求:
1、穿深色有领上衣、耳眉需露出、不宜戴首饰;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衣服为深色,但并不局限于黑色、深蓝、深灰,红色、蓝色、绿色等颜色鲜亮的衣服也可以穿。
2、禁止浓妆艳抹、染发颜色不能太夸张。不宜浓妆艳抹”并不是说不可以化妆,但妆容不能改变或者遮盖五官脸型特征,尤其是眉毛和眼线不能画得太夸张。
3、不要戴着“美瞳”拍照,以免眼睛失真过不了关。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身份证照片应为正面头像,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2、拍摄时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3、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4、不得戴有色眼镜,经常带眼镜的居民,拍摄时必须按规定佩带拍摄点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镜框不得遮住眼睛和眉毛;
5、拍摄时应将头发整理好,长发者应露出两耳,绝不可遮挡眼睛眼角,发型不得梳过高,过于凌乱,涂抹发胶,啫哩水等必须洗净吹干。
6、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一次性喷黑者不可拍摄,由于头发会反光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
7、被拍摄者必须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带首饰(如发、耳环、项链等),不得化妆(如化眼影、睫毛膏、粉底、腮红、唇彩等),纹眉者必须还原本身眉毛颜色。
8、因二代证底色为白色,浅色系服装及颜色艳丽的服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照片,被拍摄者必须穿着深色有领衣服,衣服上不得有装饰(如胸针等),穿着高领毛衣必须将脖子露出,不得遮掩。
9、拍照时不得留胡须,若是长期蓄胡必须说明清楚。
10、特殊人群必须在办证时注明清楚。
11.、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