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汽车有不同的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分别是: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6、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7、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8、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9、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10、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扩展资料:
常州出台新规:老旧汽车提前报废最高补贴1.6万。
《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奖励补贴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此次享受补贴的老旧汽车,是指2008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但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常州执行江苏省有关规定)的汽车。
由车辆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有关证明、凭证,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对报废汽车予以回收拆解。需要注意的是,登记注册日期是指该车行驶证上签注的注册日期,而不是购车发票上的购车日期。
此次奖励补贴的范围为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的老旧汽车,包括载货汽车、载客汽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在这期间提前淘汰报废,且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淘汰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记载的交车日期为准。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不享受奖励补贴。已享受其他老旧汽车淘汰报废奖励补贴政策的车辆,也不再重复享受。
根据常州市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标准,按车辆类型、登记年限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最低补贴3000元,最高16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机动车报废新规:“五大总成”符合条件可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