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附加税有3种,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方式一致。
分别是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以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基数。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具体计算如下: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或5%或1%;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1%。
扩展资料: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河道管理费等,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以主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根据对应的税率计算税额。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
至于附加税的减免政策规定,主要是以下这个: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