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企人事权全部划分到省一级分公司了,市支公司无人事权。如果你是劳动局(或劳动局指定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即,甲方不是国企,那就一定是劳务派遣工,即使签三年也是,属于标准的无编制。
如果你是和省分公司签订就一定是正式工,即使只签三个月也是。只要你没有重大过失,国企没权利辞你,只能续签。
关于派遣工是否能转正的问题,基本四大国行都是3年派遣工以后,大部分会给编制的,但这三年确实没有稳定感,熬过去就行了,国企都差不多,你可以参考一下。
国企编制怎么产生的,先由国企总部核定编制人说,然后下发到省分公司,然后由省分公司进行招聘,那招谁就是由省公司说的算了,编制就那么多,可想而知竞争有多激烈了。
知道是否是正式工?看合同里的甲方是谁?不是省级分公司及以上的,都不是正式编。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
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为长期一样的工作,往往连属于企业编制的人员自己都会忽略了其身份。
从待遇上看,理论上说,两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都执行不同的规定。这点在退休后的待遇就会更明显。
而在实际上,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特别是混合使用不同编制人员的单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样,以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但这只是单位的搞法,换个领导也可以更改,或者有关领导机关要求改正也可以轻易地就改变了这种状况。
如果你想调动到另一个事业单位,你的企业编制肯定就不行了。当然,如今事业单位也搞聘用制,是签合同的。但不管怎么说,人事局管的就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及他们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后,说说档案,如今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已经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档案的保管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关键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从道理上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