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拉尔市不属于新疆15个地区的任何地区,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
阿拉尔市辖4个街道、1个乡、4个镇:幸福路街道、 金银川路街道、青松路街道、南口街道、托喀依乡、金银川镇、沙河镇、双城镇和永宁镇,共有17个社区、8个村委会。另下辖一团、二团、三团、七团、八团、九团、十团、十一团、十二团、十三团、十四团、十五团、十六团等农牧团场。
二、图木舒克也不属于新疆15个地区的任何地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2002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
图木舒克市下辖齐干却勒街道、前海街道、永安坝街道、草湖镇、兵团44团、兵团49团、兵团50团、兵团51团、兵团53团、兵团图木舒克市喀拉拜勒镇、兵团图木舒克市永安坝等。
扩展资料:
阿拉尔的重要历史:
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属西域都护府管辖。
唐时,属安西都护府管辖。
北宋时,属西州回鹘。南宋时,属西辽。
元大德十年(1306年),属察合台汗国。
明正德九年(1514年)六月,属叶尔羌汗国。
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属准噶尔汗国。清光绪八年(1882年),属阿克苏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阿克苏行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第四行政区行政长官公署领导。
1957年,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奉命进驻阿拉尔屯垦戍边。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国函[2002]81号)批复同意设立县级阿拉尔市,市政府驻阿拉尔。
2016年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阿拉尔市沙河镇和双城镇,政府驻地分别在五团和六团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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