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载客汽车的临时车牌有两张了,而且必须前后张贴。
按照新规定,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客车、面包车、越野车、乘用车等),如果需要上路行驶,得贴两张临时车牌,且必须粘贴在统一位置: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具体位置以不影响驾驶人视线为准;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车辆(如货车)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车牌仍为一张,但也得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
对于不正确粘贴临时号牌的,将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元。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