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可以办理托运。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六十五条规定:
包裹是指适合在旅客列车行李车内运输的小件货物。包裹分为四类:
一类包裹:自发刊日起5日以内的报纸;中央、省级政府宣传用非卖品;新闻图片和中、小学生课本。
二类包裹:抢险救灾物资,书刊,鲜或冻鱼介类、肉、蛋、奶类、果蔬类。
三类包裹:不属于一、二、四类包裹的物品。
四类包裹:
1、一级运输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油样箱、摩托车;
2、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3、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需要特殊运输条件的物品。
从上述法规可知,摩托车属于四类包裹,可以托运。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
第八十四条 行李从运到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承运人免费保管3天,逾期到达的行李包裹免费保管10天。因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延长车票有效期的行李按车票延长日数增加免费保管日数。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时,按日核收保管费。
第八十五条 包裹到达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领取。通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包裹到达次日的12点。
第八十六条 收货人询问行李、包裹是否到达时,承运人应及时予以查找。对逾期未到的行李、包裹应及时做查询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