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一次还款,并不会产生影响。
通常逾期三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如果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就没有影响,有不良信用记录,就无法贷款了。
信用卡逾期后果是:
一、银行信用卡银行中心就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
1、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最低收取人民,10元或1美金元
2、同时银行还会收取整个账单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二、影响信用:
1、逾期在一个月内,算逾期一次,只要逾期,哪怕一次,想提升额度就比较困难;
2、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会有不良征信记录,以后贷款、办信用卡会很难;
3、逾期超过一定金额和时间,银行会冻结信用卡。
扩展资料: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以下简称《解释》)作出修改,适当调整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数额、“催收”等的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切实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
《解释》增加的第八条指出:“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增加的第七条指出:“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此外,《解释》增加的第九条指出: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明细、分类账单(透支账单、还款账单)等证据材料,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辩解、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
恶意透支的数额难以确定的,应当依据司法会计、审计报告,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审查认定。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当在对上述证据材料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对恶意透支的数额作出认定。
《解释》还对部分内容作了增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