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概念: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
(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①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
②表意人基于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③误解因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
④行为后果造成了表意人较大的损失。
(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系着眼于实施民事行为的结果,只注重对于客观因素的考察。这一规定可以有效弥补从主观因素着眼确认民事行为的效力在适用上之不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为民事行为,并因此给该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出现一个就可以撤销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