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的照片必须与车辆外观符合,不能随意更换,只有在行驶证丢失或破损的情况下才可以更换。
以上海市为例,换领行驶证流程及材料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或者到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申请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4、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5、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
6、对属于出租企业的使用性质为“出租”的车辆,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出租车所属单位在补领牌证《委托书》上注明“已核实车辆遗失牌证”等情况。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海-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